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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女子军乐队创建于1987年,是全军唯一的一支迎外女子军乐队,担负着外事活动司仪演奏任务,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为适应国防大学发展需要,及与总政治部解放军军乐团联合演出,拟扩大队伍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招聘非现役女队员、实习女队员、临时演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热爱军队,有较强业务素质,擅长西洋管乐演奏(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打击乐、钢琴、作曲、乐队指挥、舞蹈女生,均可报名。考试录取后,即成为该队签约演员(无军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文凭(含实习期的在校生)。
3.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品貌端正,气质形象良好,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业务特别优秀者,身高可放宽2—3厘米。
4.在同等条件下,党员、校级以上先进个人、优等生、一专多能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待遇
1. 临时演员:参照排练标准,按排练次数计费。
2. 实习队员:在我队实习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每月1500元。
3.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考试录取后,与我队首次签约为2年的合同,工资待遇每月4000元左右(商业演出另有演出费),有保险,本队提供食宿并统一管理。
四、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个人详细艺术简历(标注:身高,体重),联系方式,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表演录像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国防大学女子军乐队,邮政编码:100091。或发电子邮件至:gfdx_jyd@。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到国防大学女子军乐队面试,来往交通费自理。
五、招聘考试
招聘按照面试、专业考试、专家评审三个步骤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招聘时应准备好曲目、作品(自备服装、道具、乐器)。
联 系 人:李红燕 阮贤娴 杨 畅
联系电话:010-66769168 010-66772928
1891063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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