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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中医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为满足我校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现有编制限额内,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按需招聘。根据各专业发展的规划和岗位设置情况,结合现有人员状况,有目的地分层次招聘所需人员。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人员原则。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专任教师。招聘人员数量为6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员数量见第三点“应聘人员条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学校的初任人员,应当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在编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
三、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我校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等条件。详见下表:
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61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中医学校)一楼党政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71-5641060(曾老师)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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