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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决定定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
一、招考对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人数
招考人数共29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
四、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方式进行,择优录用。实际招录人数视符合相关招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最终确定。
五、招考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政策宣讲、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采取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现场张贴公告和网站刊登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政策宣讲。
2013年12月11日上午10:00-12:00(清华大学二教会议室)。
(三)现场报名。
于2013年12月12日清华大学毕业生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提交《广州市花都区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10:00-15:00。
咨询电话: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关系管理科020-36899084。清华大学,010-62784625。
(四)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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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两部分。面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应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如体检不合格,本协议书自然失效”。
(八)体检。
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1)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2)毕业生报到后统一安排公租房,解决毕业生刚到花都1至3年时间的住房问题。(3)经认定为花都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提供安家补贴。(4)对参加提升学历层次进修或选送到国内外知名院校进修的专业人才,给予学费资助。(5)经选拔的优秀人才,列入学科、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6)对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人员,列入花都区专家管理。
(三)管理。实行统招统分的管理方式,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聘用人员的统一管理服务,落实人才优惠政策,为聘用人员提供保障。
七、其它有关事项
广州市花都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关系管理科钟科长;联系电话:020-36899084;传真号码:020-36899535。
清华大学招聘现场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钟科长:13798092333、廖科长:13556157366、黄主任:13433999456。
附件:报名表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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