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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地交流,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决定面向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4所高校选拔硕(博)士研究生到平湖市任职,为建设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选拔对象 1.应届或历届硕(博)士研究生、硕(博)士青年教师;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二、选拔类别 来平任职的硕(博)士研究生、青年教师,要求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并且在校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校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及社团组织干部、校系党团组织干部等。先按紧缺人才引进安排进事业编制,并担任市级机关部门或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为一年。 三、专业及人数 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1名。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 1.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13日; 2.资格审查、面谈,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时间为:12月底前; 3.组织面试、考察。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前; 4.研究确定任职人员名单。时间为:2014年2月底前。上岗时间视情另行商定。 五、任职期间待遇 任职的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硕士生享受任职所在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博士生享受任职所在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间住宿由任职所在单位解决。任职试用期结束后,经我市考察考核,决定是否留任,如留任,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联系人:平湖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李振华,手机:13906733016,办公电话:0573-85061001,电子邮箱:171353163@qq.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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