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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是绍兴市教育局直属的普通中专性质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于198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7年由绍兴市人民政府投资1.5亿元异地新建,占地170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目前在校学生4200余人,开设化工轻纺、建筑施工、机械电气、财会商贸等专业。根据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用编教师,现就2014年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及学历条件(具体岗位、人数、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录用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专业课教师: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二)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绍兴市教育局将2014年绍兴市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计划于2013年12月底之前在绍兴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
(二)报名
1.报名
网址: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报考人员将个人信息、个人简历、《绍兴中专新教师招聘登记表》投递到sxzzbgs@。
绍兴中专咨询电话0575—88589100,88589229,88589111。
2.现场资格确认和专业技能测试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4年1月18日,请随带以下材料①《绍兴中专新教师招聘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学籍档案、毕业证(历届生)、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获奖等证明材料),向所报考学校现场报名确认。2014年1月19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由绍兴市教育局在绍兴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统一公告通知,具体要求以最后公告为准。)
(三)考试
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专业课教师
(1)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为2014年1月19日,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符合招考岗位1:3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相同。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绍兴市教育局网址或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网。
(2)笔试
内容: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笔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专业课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实训指导教师
(1)专业技能考试
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绩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实训指导教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等各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绍兴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
(四)录取
1.按应聘者报考志愿录用。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各专业应聘对象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先)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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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对在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4.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教育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增补。
5.签约。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规定时间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违约按规定缴纳违约金)。2014年8月初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工作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规定
1.凡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录用、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绍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报考政策、招考时间最终以绍兴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二○一三年十一月
附件2:绍兴中专新教师招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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