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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安徽省胸科医院是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厅的省级卫生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集呼吸系疾病医疗、预防、科研、宣教和康复于一身的省级专科医院,是上海市肺科医院协作医院、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是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的临床治疗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2014年在编制以外公开向社会招聘应、历届大专院校毕业生48名。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备注 |
临床医生 | 8 | 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临床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 二本以上 |
临床医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普外科 | |
4 | 硕士研究生 | 心胸外科 | ||
5 | 硕士研究生 | 呼吸内科 | ||
1 | 硕士研究生 | 肿瘤科 | ||
麻醉医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麻醉专业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本科或麻醉专业 |
病理医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病理专业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或病理本科专业 |
放射医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影像专业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或影像本科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 | 放射介入专业 | ||
影像技士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男性,介入及放疗 |
物理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放射物理或 核物理专业 |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 相关专业 |
药剂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药学 | 有临床药师证 |
护士 | 20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专业 |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含3+2) |
审计员 | 1 | 大学本科 | 审计专业 | 有审计工作经历和资格,文字能力较强者优先 |
1. 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 身体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矫正视力1.0以上。 3. 年龄:专科毕业生≤23岁,本科毕业生≤25岁,硕士≤27岁,有执业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 4. 学历: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应、历届毕业生(按不同专业要求),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具有相关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其中已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大学本科毕业生要求外语通过四级以上,计算机通过二级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14日上班时间。 2. 报名地点:合肥市绩溪路397号安徽省胸科医院人事科(行政后楼二楼东头办公室),不接受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51-63615311, 电子邮箱:ahshfkyy@ 3.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校推荐信及实习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应聘者现场填写《安徽省胸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经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3月20-21日)。 四、考试及考核 1. 考试 ⑴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⑵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⑶面试由专家委员会组织进行,主要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以及利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⑷笔试时间:2013年3月22日下午15:00-17:00。面试时间待定。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程序结束后将拟定的考核对象名单在安徽省胸科医院网站公布。 2. 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听取学校或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体检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有关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执行。拟聘人选在安徽省胸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应、历届毕业生,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中缺考,视为退出应聘;在组织考核阶段退出应聘程序,或体检不合格,我院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本岗位其他应聘人员。 3. 按照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新进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4.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胸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36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