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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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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zhaojiuchu 发布时间:2014-02-27 提交人:zhaojiuch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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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重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如下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符合岗位表中所列报考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受学历限制。2014年应届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如所学专业及毕业后学历符合要求的,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材料也可报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如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的人员无需参加考试,可直接与县重点局联系商谈(计划单列,不在上述14名计划之内)。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资格复审、公示、审批聘用等。 1、信息发布 在怀远县政府-新闻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公告。后续公示、通知等环节均在此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 2、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8日至3月14日每天的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在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8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处报名并进行电子摄像。 (4)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并符合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 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 3、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8:30—11:00)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面试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因体检、考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6、聘用管理和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怀远县政府-新闻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协商可继续聘用,聘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2014年应届未毕业的,在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前发实习工资)。 (2)待遇 ①专科学历聘用人员综合工资标准为(2000-3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及年终奖金),综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 考核工资。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考核工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500-1500)元/月。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聘用人员综合工资标准为(3000-4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及年终奖金),综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 考核工资。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考核工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1000-2000)元/月。 ③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的聘用人员综合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以上(不含五险一金及年终奖金),综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 考核工资。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月,考核工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2000元/月以上。 ④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执行相应的基本工资。 ⑤县重点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⑥县外聘用职工,县重点局为其统一提供住宿地点,统一在县重点局职工食堂就餐。 五、其它 1. 本公告由县重点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 笔试、面试及体检等招聘费用均由县重点局承担。 3. 联系电话:0552-8758001、8758003。 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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