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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山东省聊城市,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下设护理学院、医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农牧科技学院、汽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课教学部、体育部等11个教学院部,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学院现有教职工740人,副高以上职称的19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38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2010年8月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3.应届毕业生应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可放宽至35岁)。
4.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后),到相关学院报名(同时提交人事处一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表中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科研成果、获奖等);本硕博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资格审查。学院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试讲面试。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试讲面试。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和面试,然后根据个人材料和试讲面试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排序,对候选人进行推荐评议。
4.集中体检。候选人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得出体检结论。
5.研究审批。根据试讲面试和综合考察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需要试用的签订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待遇
学院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合格,享受正式职工相应的工资待遇,学院承担“三险一金”,优先参加人社局入编考试,提供单身宿舍。对学院急需的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聊城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E-mail:lzyzzrsc@(邮件标题请注明: 姓名 专业 学历 )
人事处联系电话:0635-8334321,0635-833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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