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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学院2014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4-03-0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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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14年招聘公告

发布人:陈源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阅读次数:1   

红河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
红河学院 简介
红河学院是云南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红河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省州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是红河州唯一的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坚持“立足红河,服务云南,辐射东南亚、南亚的较高水平的区域性、国际化的地方综合大学”的办学定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地方性、民族性、国际化”特色发展战略。
目前,学校占地1200亩,校舍建筑面积27.5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0.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6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154.82万元,图书馆藏书67.03万册;教职工817人,专任教师601人;有13个学院1个教学部;招收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和东南亚国家的学生,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2123人。
学科专业:学校开设3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史、法、理、工、农、经济、管理、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19个二级类,已经形成多科性的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实际和区位特点,开设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凸显区域特色的专业。部分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初步显现。目前有省级硕士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备案硕士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重点专业4个,省级小语种重点建设专业2个。
人才培养:学校密切结合所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积极为地方培养合格人才。建校34年来,已为地方输送近3万名毕业生。升本以来,学校围绕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根本任务,加强合格本科建设,基本构建起本科教学体系。深化对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内涵的理解,构建起“通识课、学科平台课、专业课”三大课程模块,着力建设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的课程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学校特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学分制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分制为基础的教学管理体系;实施“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开展以专业、课程为核心的教学建设工作,构建起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立项建设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45项;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形成以规范和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为基础的管理及评价体系,建立起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制度,逐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本科教学有效开展,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已经从单一为地方基础教育培养师资转变为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本科应用型人才,6500多名本科毕业生活跃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本科办学效益逐步显现。
科学研究:学校结合办学定位和地方实际开展科研工作,初步搭建和形成切合办学定位、区域特征的科研平台。学校积极培育和支持为区域发展服务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机构,教师科研能力增强,学校科研实力提升。升本以来,学校教师共获国家级项目15项、省部级项目47项、地厅级项目182项、国际合作项目4项、横向项目13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6项;获授权职务专利9项;出版专著43部;发表学术论文4008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386篇、核心期刊论文923篇。目前学校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云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个。
社会服务:随着学科专业结构的逐渐优化和办学内涵的不断丰富,学校的服务面向趋向多样化发展,社会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学校在生物资源、天然药物开发与利用等领域与地方开展科研、技术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红河州在学校建立“红河州越南研究中心”,依托学校进行滇越合作研究;学校成立了国际哈尼/阿卡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等面向地方的研究机构,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平台。同时,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专业增加、层次提高、规模扩大,非学历培训从单一的面向红河州师资培训转向面向全省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师资培训,从单一的师范类培训转向多行业培训,面向企业、政府、社会的培训工作逐步拓展与深化。
国际化办学:学校结合区域特点,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教育国际化内涵不断丰富,逐步形成由留学生教育、境外办学、联合培养、国际学习、汉语国际推广、科研合作、学术交流、文化交流等组成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有机格局。目前已与12个国家,80余所国外高校、中小学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越南、泰国、柬埔寨与当地大学合作建立了国际汉语中心,加强汉语国际推广的力度;设立了HSK国家汉语水平考试考点;与越南太原大学合作成立“红河学院越南太原大学校区”,联合培养本科学生;自2007年以来,全校共有来自20多个专业的860名学生参加了越南语、泰语专业“1 3”联合培养、中美1 2 1、短期国际课程学习、境外实习等国际学习项目;已有165名全日制越南留学生从15个本科专业毕业回国。学校的国际化教育呈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校园文化:学校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贴近学生实际,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体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以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素质拓展为核心,开展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农村的青年志愿者工作,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学术性、文体性、实践性、兴趣性等为主要内容的立体校园文化体系,特色校园文化逐渐显现。
   
红河学院 招聘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地方性、民族性、国际化”特色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
红河学院2014年招聘计划(博士)点击附件下载
   三、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核和研究决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以下待遇:
   (一)博士
   1、提供20--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可按教职工内部价购买学校合作建房一套;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30--45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25--4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学科情况、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等综合因素商定;
   2、享受每年1.5万--3万元人民币高层次人才补贴;
   3、可按教职工内部价购买学校合作建房一套;
   4、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6万元,理工类10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校报到后,学校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往返路费,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全年有效;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填写并发送报名表
   所有应聘者须填写“红河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uohrsc@。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14 岗位代码 姓名”,如“ZP2014 A 201401 李想”。
   ②、发送支撑材料
   应聘者将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后,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应聘部门联系人邮箱(请将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与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围):
   (1)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
   (3)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交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对其它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到云南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结果;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审查结果公示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出考核通知。
   (三)组织考核。
   1、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直接面试。
   2、拟聘人员体检。经过我校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考核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学校聘用。
   (四)监督及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监督电话:0873—3694846。
   联系电话:0873-3694779
   联系人:范老师
   红河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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