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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赫章县人民法院干警力量紧缺的矛盾,促进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提高办事效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11名(需签订劳动合同,属非在编人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性质
此次招聘协勤共计11名。招聘人员性质属于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有敬业和进取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学历要求: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6、复员军人、熟悉驾驶技术(有驾照)、会计算机操作、擅长写作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招聘质量。
四、被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法警队辅助工作和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1、信息公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赫章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及各人民法庭驻地上公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12日。
(2)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民法院接待室,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1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和个人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并按照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应注明理由,并告知报考人员。
(4)报名后,合格的等候通知考试。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取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后,按总成绩及招聘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临时通知。
5、考察
公示无异议和不影响聘用的,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相关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环节。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治安处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和相关证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协勤人员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聘用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本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联系人:夏夏、方东升、刘冯骎
联系电话: 0857-3227008
监督电话:0857-3221028
赫章县人民法院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