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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名额 |
备注 |
图书资料 |
法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 |
1 |
|
教学管理 |
哲学、法学、教育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 |
1 |
|
信息技术网络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 |
1 |
|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最后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且为非本校毕业学历,并取得或按期(2014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符合国家派遣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五)博士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自公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14年3月17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应聘者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2、现场报名者请携带《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报名(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办公楼B座312办公室)。
3、网上报名者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wuplszk@,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本人姓名"。
4、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资格审查未通过。
5、笔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于2014年3月2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通知进入笔试人员。
四、考试
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一)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业务考核。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及业务考核成绩×50%=总成绩),按所报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至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按学校正式人事编制人员确定其岗位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限申报学校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重复申报者将视作放弃各岗位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时查看相关工作安排时间。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且保持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向应聘人员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未通过人员不予以另行通知。
(四)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报名地址: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312室
联系电话: 029-88182596
联系人: 张老师 刘老师
电子邮箱: nwuplszk@
人事处网址:rs***.cn[点击查看]
西北政法大学
人事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