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工作的需要,区民政局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民政工作。 (二)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能说流利的普通话,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工资待遇:按照锦江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一张,到锦江区民政局报名。 四、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至2014年3月21日。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下东大街166号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6651726。
特此公告 锦江区民政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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