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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宁波大学就业服务工作站是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与宁波大学共建的为毕业生、高校、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全方面的优质服务就业平台,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派专人进驻学校,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开展毕业生实习对接、招聘对接、校企合作,举办大规模、常态化的招聘会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在编人员1名。
一、招聘人员
就业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1名,工作岗位在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在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安排指导下,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开展毕业生实习对接、招聘对接、校企合作,举办大规模、常态化的招聘会等工作。
(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
(三)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四)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乐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五)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为(3月11日至23日):下载《应聘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附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等相关证书电子版发送至wanghongying@(邮件主题采用就业服务工作站人员应聘——姓名);
(二)初审(3月24日):汇总所有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根据通知,组织统一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1确定岗位人选,并在宁波大学就业信息网(jy***.cn[点击查看])热点关注栏目公布,面试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验后退还原件。
(四)体检:根据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4月1日后):通过体检的人员将被录用为就业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的身份为企业编制人员,与宁波东方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后,发放正式薪酬待遇,年薪4-5万,缴纳五险一金。
(三)相关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00778(王老师)
附件1:《应聘登记表》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