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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关于招录公安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现发布招录简章如下:一、招录人员构成: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10名 (该岗位更适合男性)。工作岗位:治安巡逻防控。二、招录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5、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3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巡防大队(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3、首次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六、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000元(不含考核奖和加班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七、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7053159 联 系 人: 邵卫国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2012年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招录公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贴照片处 | |||||||||||
在职学历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户籍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
奖惩情况 | 专业特长 | ||||||||||||
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 手机: 固定电话: | ||||||||||||
计算机应用等级情况 | |||||||||||||
学习工作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 |||||||||||||
本人 签名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个人信息全部属实。签名: 年 月 日 | 审查 意见 |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