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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201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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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面向部分高校
公开招聘201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经成都市新都区委、新都区政府批准,新都区将到部分高校现场公开招聘201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3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专业、岗位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能按时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招聘资格。
4、中共党员、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学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生、有丰富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且公开招聘后在我区服务时间不低于3年。
6、上述招聘条件,根据报名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在招聘院校公布招聘名额和岗位。
(二)报名时应提交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并填写报名表。应聘者需到招聘现提供个人简历及报名表、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三)考试。考试分资格初审、笔试和综合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和举止仪容仪表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均为客观题。综合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审定拟聘用人员。区人社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考聘领导小组审定。
(七)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由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东北大学 3月25日
吉林大学 3月27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 3月29日
六、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应在2014年8月31日前到我区报到并正式入编。
七、咨询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公室:028-89399625
温老师:13881730468;张老师:15008481758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201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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