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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专业及岗位
1、博士:详见附件1:《枣庄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气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2、应届博士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岁。
3、应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条件详见《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启事》。网址:ww***.cn[点击查看]
三、优惠政策
1、公开招聘的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聘期内院长按三级教授的工资待遇执行,副院长按五级副教授的工资待遇执行。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院长校内津贴30-40万/年,副院长20-30万/年。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随调,本科办理人事代理关系,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承担的课题情况确定,其他相关问题可面议。
2、公开招聘的博士,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外,还享受枣庄学院在职教职工福利待遇及以下优惠政策:
根据人才紧缺程度、学科建设需要、学术水平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拟分四个层次兑现安家补助费:第一层次提供安家补助费20-25万元,前两年可享受七级副教授校内津贴;第二层次15-20万元;第三层次10-15万元;第四层次8-12万元,学校对招聘来校工作的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6万元;另根据承担的课题情况,如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科研启动费可上浮。
3、其他急需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其工作环境、条件可面谈。
对于我校招聘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学校帮助解决子女到本市重点小学、中学入学问题;学校安排一套三房一厅的过渡住房。
四、来校期间待遇
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校面试,免费安排住宿;被正式聘用人员,可报销往来交通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5936
电子邮箱:6778@vip.
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博士+毕业学校+姓名"
学院网址:ww***.cn[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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