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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一中
二、招聘条件 ㈠教师类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全日制师范类一本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年毕业生,信息技术教师不限师范类),具有学生学位证、高级教师资格证,计算机高级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具有高中教学经历(含实习)。 3、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㈡财务类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强、身心健康。 2、全日制大学财会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年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二级证、英语四级证。 4、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方法与程序 1、计划申报。学校向澧县教育局和澧县人事局申报招聘计划、递交招聘方案。 2、发布公告。学校在澧县一中网站、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等就业中心网站上分别登出招聘公告。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与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成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在接到笔试通知后带来),近期照片一张。联系人:吴波老师,联系电话:13117365888。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5、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等,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6、面试。面试方向为高中教师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各50分, 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7、责权细化。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命题、笔试评分、试教命题、听课评分、面试等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在县人大内司委、县纪委监督下由县教育局、澧县一中组织实施。 8、学校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择优预录。 四、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 毛善新 副组长 张建华 刘坤望 成 员 陈敦发 曾昭玮 刘平武 陈延春 龙朝文 李冰华叶 勇 羿小平 吴 波 各教研组长 纪检组 曾昭玮 刘平武 羿小平 五、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和考核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湖南省澧县第一中学 201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