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是省委政法委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政法网管理站”)。主要承担广东政法信息网的运行维护、技术保障及相关网络管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信息安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全日制大学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年龄计算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得时间截至2014年3月28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以及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8日—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swzfwzzb@
),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 网站应聘”。省委政法委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不足5人,取消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广东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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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所持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联系电话:020-87195795、87185468
地 址:广州市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gdswzfwzzb@
(五)资格初审: 省委政法委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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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同时使用,两者缺一均视为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广东政法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省委政法委政治部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省委政法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5的比例,在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不足入围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到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等。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考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综合考试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在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公布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
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不得主动放弃职位;放弃者省委政法委保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并承担有关费用。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递补事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组织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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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全部在广东政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本招聘公告由省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0- 8718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