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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有关招聘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部分院校、科研院所公开招聘16名优秀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优化我院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坚持秉承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教师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招聘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少于50%。
三、招聘录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共16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2014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2014年招聘 急需 紧缺 人才 计划 (16人) |
计划数 |
岗 位 |
学历、学位 |
专 业 |
11 |
教 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机械工程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矿山机电、机械设计及原理方向) |
|
3 |
教 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材料加工工程 (含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材料加工与模具技术) |
|
1 |
教 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1 |
教 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企业管理方向) |
五、招聘对象
2013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
六、招聘方式
赴省外院校、科研院所现场招聘。
七、招聘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四)招聘对象为2013年未就业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4年3月25—26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联系电话:15934349333、13503552749)
●现场招聘需携带的材料
(1)
个人简历
(2)
2013年毕业生须出具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
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
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及其他科研成果清单及复印件。
(6)
毕业院校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给出的评价意见。
●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两个环节组成:初试和复试。
3.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在招聘学校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初试、复试。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
1、初试
初试采用答辩的方式(如报名达到3:1的岗位,初试采用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基本素质等情况。初试成绩60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2、复试
复试采用试讲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学能力。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3、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4、考核、体检
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有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
专业教师的招聘工作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学院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
应聘人员若总成绩不达80分,则不作为拟录人选考虑。在此基础上,按照学校2014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同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
7、纪检监察室参与招聘工作。
(四)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3个月。
(五)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逾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解聘
学院对聘用人员在签定就业协议后一年要进行思想道德及业务能力双重考核,到期由所在系部出具其个人表现材料,教务部门出具教学评价意见书,双重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若有一方面不合格,需再接受一年考察期,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否则办理解聘手续。
九、工作纪律
1、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及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发现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书等,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5、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本方案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