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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情况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是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局现有职工690多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0多名,拥有国内外先进测绘仪器设备(如像素工厂即影像快速处理系统;IP-S2移动测量系统;无人机航空摄影系统;便携式野外数据采集系统;应急保障系统)。已具备完成空间数据采集、卫星遥感图像处理、图形处理编辑、地理信息系统等能力。目前,主要承担自治区范围内的基础测绘任务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发等工作。该局下设四个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内蒙古测绘院、内蒙古航空遥感测绘院、内蒙古地图院、内蒙古地理信息中心,主要职能:内蒙古测绘院主要以航测外业工作为主,同时从事地理信息、城市测绘、航测内业等;内蒙古航空遥感测绘院主要以航测内业工作为主,同时从事地籍和公路测绘、航测外业等;内蒙古地图院主要职责以地图制图为主,同时从事地理信息、航测内业、航测外业等;内蒙古地理信息中心主要以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开发等为主(详情可登陆ww***.cn[点击查看]查询)。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42号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进校园拟招聘计划数为5个。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本科生4名。
6.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单位岗位需求表》。
(二)、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表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招聘基本条件及其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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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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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
大学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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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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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士 |
测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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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编图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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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士 |
地图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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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岗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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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地图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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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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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士 |
航空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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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
审、资格复审、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3月22日9:00-3月28日24:00,报名邮箱(nmgchjrsc123@)。
2、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的网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将《报名登记表》、简历、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成绩单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报名邮箱(nmgchjrsc123@),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3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布。
3.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对原确定的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名的,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可将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或重新制定招聘岗位。
六、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时间,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就读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须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满分为100分,其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4月11日上午9:00-10:30
5.笔试试题由自治区专业考试机构提供。
6.笔试结束后,由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进入面试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八、面试
1.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面试定于4月12日在武汉测绘学院进行。
3.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平均成绩,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课成绩×30%。
4.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布。
5.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九、体检与考核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在学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
十、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气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气象局根据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和拟聘人员档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列入自治区政府全额事业编制。
2.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届毕业生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贾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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