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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4-04-1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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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渝北区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书记员8人。

另,考虑到聘用制人员流动较为频繁,我院将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建立聘用制工作人员人才后备库,今后如有人员需求,将依据本次考试成绩直接递补。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学专业专科及以上特别优秀者也可报名。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

6、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7、速录员或电脑打字速度和手写记录速度均好均快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01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1: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邮箱:cqybfy2009@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待定。

2、地点: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721办公室),联系人:尚伟,联系电话:67177529。

3、持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1张。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分值30分;

2、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WORD、EXCEL操作及文字速录),分值70分;

3、面试,分值100分。

(四)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加试面试一次),由指定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原则上不复查。若因身体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渝北区法院政治处进行政审考核。

(六)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各项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被聘用者由渝北区人才市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法院工作。

三、工作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

1、工资标准:每月2200元,"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缴纳;

2、绩效考核(称职以上)每季度600元;

3、年终一次性奖励:称职每年1500元、优秀2000元;

4、工作期间免费提供早、中餐;

5、在渝北法院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增加工龄工资100元;

6、其他待遇执行本院相关文件。

四、本简章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1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书记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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