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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
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音人【2014】10号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4年4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选留、引进范围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岗位类别 |
人数 |
1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教学 |
视唱练耳 |
专任教师 |
1 |
2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教学 |
指挥 |
专任教师 |
1 |
3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教学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专任教师 |
1 |
4 |
音乐学系 |
世界民族音乐教学 |
世界民族音乐 |
专任教师 |
1 |
5 |
音乐学系 |
音乐治疗教学 |
音乐治疗 |
专任教师 |
1 |
6 |
音乐教育学院 |
钢琴教学 |
同时具有钢琴、音乐教育学历 |
专任教师 |
1 |
7 |
提琴制作系 |
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8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9 |
声乐歌剧系 |
台词教学 |
台词或表演 |
专任教师 |
1 |
10 |
民乐系 |
管子教学 |
管子 |
专任教师 |
1 |
11 |
民乐系 |
唢呐教学 |
唢呐 |
专任教师 |
1 |
12 |
民乐系 |
扬琴教学 |
扬琴 |
专任教师 |
1 |
13 |
民乐系 |
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14 |
管弦系 |
室内乐教学 |
小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15 |
管弦系 |
钢琴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16 |
管弦系 |
辅导员 |
心理学或管理专业 |
管理 |
1 |
17 |
附中 |
室内乐教学 |
大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18 |
附中 |
管乐教学 |
单簧管 |
专任教师 |
1 |
19 |
附中 |
管乐教学 |
萨克斯 |
专任教师 |
1 |
20 |
附中 |
视唱练耳教学 |
视唱练耳 |
专任教师 |
1 |
21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政治 |
专任教师 |
1 |
22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数学 |
专任教师 |
1 |
23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语文 |
专任教师 |
1 |
24 |
附中 |
校办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25 |
附中 |
校管科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26 |
附中 |
外联办秘书 |
英语专业、涉外文秘 |
管理 |
1 |
27 |
附中 |
班主任 |
音乐教育专业 |
管理 |
1 |
28 |
基础部 |
思政教学 |
思政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1 |
29 |
图书馆 |
计算机与系统技术管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30 |
组织部 |
秘书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中共党员 |
管理 |
1 |
31 |
人事处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2 |
学生处 |
团委工作人员 |
思政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3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 |
音乐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4 |
计财处 |
财会 |
财会、计算机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35 |
纪监审办公室 |
财务审计或者工程审计、咨询 |
审计、财计、经济管理 |
其他专技 |
1 |
36 |
就业指导中心 |
科员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7 |
学位办 |
秘书 |
艺术教育或管理专业 |
管理 |
1 |
38 |
离退休办公室 |
退休人员管理 |
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9 |
基建处 |
基建管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 应聘材料
•(一) 2014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 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5日~ 4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
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
为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用人制度,严格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的考核与聘用过程,严肃招聘考核纪律,保证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考核工作规定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二、考核程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顺序:
考核分专业考试、笔试(闭卷考核)、面试三部分;专业考试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注:部分专业考试、面试的先后顺序均为应聘者在考试开始前十分钟内由本人抽签决定。凡在本人抽中的时间范围内,没有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情况特殊者经考核主管部门请示院领导后酌情解决。
(二)考核内容:
•1. 专业考试:
⑴教师岗位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行为举止、心理素质、创作、演奏(演唱)水平、学术水平,组织教学及与学生互动能力,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a.应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内,向人事处提交近期(两年内)完成且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两篇论文或作品。
b.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内容由考核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共同商定。提前3天通知应聘者。
a.应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内,向人事处提交一篇论文和一份实际授课教案。提交的论文和教案须为近期(两年内)完成且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
b.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考核主管部门、教务处、用人部门与应聘者共同商定。时间为1课时。
c.面试。时间为30-45分钟,内容含钢琴演奏,要求准备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赋格以及中外乐曲各一首(自选);演唱声乐作品一首(自选);作曲技术理论能力测试。
a. 举办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45分钟。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演奏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门与招聘部门商定,曲目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
a.举办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45分钟。指挥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指挥合唱作品须包括不同风格(古典、浪漫、现代)、不同体裁(室内乐合唱文献类作品等)、不同语言(中、外作品)。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曲目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
a.举办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45分钟。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演奏浪漫时期协奏曲、弦乐四重奏、近现代钢琴室内乐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协奏曲要求背谱演奏,须有华彩乐段),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
a. 专场音乐会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演奏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
b.公开教学。声乐艺术指导:三首作品。自定两首,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自带演唱者。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指定一首(并指定演唱者),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允许考核前合练一次。器乐艺术指导:弦乐伴奏、管乐伴奏各一首,曲目、伴奏对象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指定,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允许考核前合练一次。
a. 初试:
台词独白(自备,要求戏剧独白);
台词对白或表演片段(自备,要求戏剧对白或戏剧表演片段)。
b.复试:
公开教学(给学生教授一首中国歌曲的朗诵,具体曲目由用人部门指定);
自备教学内容(展示本人教学特长)。
a. 专场音乐会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
演奏传统乐曲、创作乐曲(或现代乐曲)两至三首。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人事处,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
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授课对象由考核主管部门与用人部门商定,授课曲目于考试前3天通知应聘者,授课对象当场指定。
⑵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
主要考察应聘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本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技能考核与口试相结合。
•2. 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及其对将从事的岗位工作的了解程度,思维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文字表达与写作能力。
•3. 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心理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维能力、个性倾向、协作精神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三、评委聘任
评委由各专业方向教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任期为一年。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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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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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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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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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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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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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或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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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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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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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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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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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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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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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部门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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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学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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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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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设
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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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中央音乐学院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应聘申请表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