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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气象局将于2014年4月23日9: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进行校园现场报名、考核招聘活动,请相关专业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
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要求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其中:年龄截止时间为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4月22日9:00-11: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4月23日9:00-11: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国家考试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含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能力、分析思考问题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等方面。
2、考核时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4月22日14:00-16: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4月23日14:00-16:00)
3、考核程序:考核量化计分,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体检及资格复审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4年7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政审证明材料交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1日集中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杏花路60号,联系电话:023-55129700。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满5年,未达到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在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下,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气象局组织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二)严格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考核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至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参加体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个人档案资料及签约后未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1、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重庆市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