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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精神,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有关我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政策,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文件政策"专栏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学院网络与新媒体有关技术课程的教学、计算机类相关实验室的管理、维护以及实验教学平台的开发建设等,或者承担广播播音和电视播音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与管理及演播厅和虚拟演播厅的管理和维护。
三、应聘条件
1.专业要求:计算机应用技术或广播电视或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则上均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科研院所或相关高水平专业院校学习;
3.其它要求: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18日,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2.2014年4月18日-5月3日,应聘人员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到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或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4年5月3日下午4:30前报送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长安校区逸夫科技信息楼二层),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面退还,复印件留存。
3.2014年5月3日-5月10日,由新闻与传播学院、人事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安排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14年5月15日--17日,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2014年5月18日,拟聘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批。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069
E-mail:hpz@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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