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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2014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4-04-2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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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实医疗卫生队伍技术力量,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解决广大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67名、专辅类别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围绕“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要求,从服务经济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核心,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139号精神和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单位是区人民医院、埔前镇卫生院、源南镇卫生院、上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埔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7个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71个。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要求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的人员,受其他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处理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写,并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定稿后,再予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源城区政府门户网、医药英才网、河源日报及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公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从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由县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先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护理(执业护士)岗位人员同时提供在医疗机构工作一年经历以上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559日。

报名地点:源城区政府大院内E栋二楼202室。

咨询电话:0762-3318481

3.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资格条件,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准考证。在考察阶段,再由考察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方式进行。专辅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本专业基础(临床)知识两部分。专辅岗位招聘考试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本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该岗位拟聘人数1:5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及以上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核对象。

技能考核以临床实践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加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该岗位拟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技能考核合格及以上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专辅岗位招聘考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该岗位拟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测查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20%。

专辅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由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区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察

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由卫计局、人社局、监察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有不得应聘的情形。考察可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考核合格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经查证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卫计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纳编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

六、工作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拟按以下时间安排组织进行:

422日—59日(初定),发布招聘公告;

55日—59日(初定),进行报名工作(节假日除外);

520日(初定),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同时公布技能考核对象;

523日(初定),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同时公布面试对象;

528日(初定),进行面试,面试当场评分亮分,面试结束2天后公布成绩,同时公布体检对象;

65日(初定),组织体检;

623日(初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招聘的各个环节,由区人社局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举报,要认真核实。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按规定查处。区纪委举报电话:0762-3332235;区卫计局举报电话:0762-33184813332874

附件1: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附件2:招聘医护人员名额及条件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源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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