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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各小班学生:
四川省2014年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推荐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1、选聘数量。2014年从我校选聘120名。
2、选聘职位。选聘的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3、聘期。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符合续聘条件的,可续聘。
二、选聘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2014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推荐选聘。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4月11日—4月30日):各学院、各校区根据选聘公告,组织毕业生报名填写《四川省2014年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登记表》,4月28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报名统计表》(电子版)、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相关证书复印件交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七教110),校区由校区学工部统一上交。
注意:
(1)毕业生自行到县级及以上正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雅安校区学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
(2) 在填写《登记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另请将《报名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476948246@
(二)学校推荐(5月2日-5月5日)。学生处、组织部审查各学院的报名情况,将符合选聘条件的参选人员,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5月9日—5月20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派工作人员到我校组织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选(5月26日—6月5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并面试合格的,经征求有关市县意见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并函告我校。
(五)签定协议(5月27日—6月8日):被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学校派遣通知书)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上岗(7月8日—7月1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四、待遇
(一)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补贴,按川委办发电[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每月补助22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8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15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按规定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四)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招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
(五)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六)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进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七)对连续3年被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五、管理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对其余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普遍培训。
(三)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对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林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3:报名统计表
附件4:《登记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