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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5-05 11:43:07 来源:站内 浏览数:9 | ||||||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时间:2014.5.9 上午10:00 招聘地点:招就处一楼招聘大厅报告厅一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市45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ww***.cn[点击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和江油市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定向招聘”指服务于我市且服务期已满(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学历、学位:见附件2。 5.年龄:原则上为18-30周岁(1983年5月1日-1996年5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2。 7.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8.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见附件(请下载) 四、考试 见附件(请下载)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其它优先条件的,从其条件)。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江油市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江油市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下同)、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4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凭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报名、资格初审、岗位调整、资格复审、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或江油市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上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3.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规模较小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亲属,原则上实行回避。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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