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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 (注册时间:2014-05-07) | |||
单位的基本信息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经济类型: | 全民 |
所处行业: | 国家或党政机关 | 所在省、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主营方向/产品: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传真: | 邮政编码: | 511518 | |
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鹿鸣鹿市机关办公7号楼16楼 | ||
单位电子信箱: | |||
单位主页: | |||
单位简介/备注: | |||
清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下属金融 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金融专业 储备人才的通告 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隶属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为我市的基础建设和工业园区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配套服务、管理政府政策性担保基金、承担地方金融资产的运营工作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金融人才队伍,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金融专业储备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应届毕业生(211、985类院校毕业生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聘要求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4年清远市金融工作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需扫描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个人简历材料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如有证明个人研究水平、写作能力的代表材料或有文章发表的可附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jrb3380796 @。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者学校全称 本人姓名(格式:XXXXX大学—XXX)。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凡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人员身份及待遇 经批准招聘的储备人才享受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经费由市政府核拨,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免费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一旦有空余的事业编制,将优先安排储备人才进行考核及办理调入手续。 经批准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毕业后签订聘用合同,进入试用期,其中本科学历试用期为一年、研究生学历试用期为6个月。 本通告由清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有关信息可清远市人民政府金工作局的门户网站查询(jr***.cn[点击查看]) 联系人:邱小姐,咨询电话:0763-3373770 清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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