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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试点学院)教职试点岗位教师2014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4-05-2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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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作为教育部17所试点学院之一,以“创建好机制、吸引好教师、培养好学生”为改革理念,致力于培养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现为了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激励教师潜心育人,特公开招聘教职试点岗位教师,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加盟,共铸土木辉煌。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自1907年创立,历经百余年发展,现已成为一所文理交融、医工结合,特色鲜明,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往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建设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知名高水平大学。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是国内同类专业中教学和研究实力最强的学院之一,由建筑工程系、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桥梁工程系、结构工程与防灾研究所、水利工程系等5个系(所)组成,同时还设立有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土建结构预制装配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桥梁结构抗风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土木信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城市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基地。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科名列全国第一。


二、有关招聘方式及时间安排

    招聘方式: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授”、“副教授”试点岗位教师。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2014年5月22日~31日,学校下达新聘试点岗位,发布年度招聘信息;

    2. 2014年6月1日~21日,应聘者填写试点岗位申请表,到学院各系(所)设岗单位申报,并提交应聘材料;

    3. 2014年6月21日~30日,各系(所)评聘初审组审核应聘材料;

    4. 2014年7月1日~7日,向学院提出核准申报名单、公示;

    5. 2014年7月8日~20日,学院学术委员公开进行评审;

    6. 2014年7月21日~7月28日,校人事处审核;

    7. 2014年7月31日前,学院正式聘用,发文公布。


三、应聘基本条件及岗位名称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全职在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从事专业教职试点岗位工作;

    2. 满足《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

    3. 满足《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试点岗位新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2014同人[2014]1号)及相关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有关规定可查阅:hr***.cn[点击查看]或直接向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咨询。

    4.岗位名称:教授、副教授。


四、聘期内岗位基本工作任务

    1. 教授岗位: 授课学时不低于51学时/年;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录用)SCI检索源国际期刊论文3篇;以及学院指派的学科建设、国际交流、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及其它工作任务。

    2. 副教授岗位: 授课学时不低于68学时/年;至少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录用)SCI检索源国际期刊论文3篇;以及学院指派的学科建设、国际交流、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及其它工作任务。


五、岗位设置

    本批次的教职试点岗位总数为70个,“教授”与“副教授”的试点岗位比例数量基本控制在1:1左右。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土木工程学院各学科试点岗位设置数 

 系(所)

 学科

 岗位数量

学科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系

 结构工程

 23

童乐为教授

021-65986551

tonglw@

 地下建筑与工程系

 岩土工程



隧道工程



地质工程

 7


9


5

黄茂松教授

021-65983980

mshuang@

 桥梁工程系

 桥梁工程

 15

葛耀君教授

021-65983451

yaojunge@

 结构工程与防灾研究所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5



4

蒋欢军教授

021-65986151 jhj73@

 水利工程系

 水利工程

 2

周念清教授

021-65986220

nq.zhou@

 合计

 

 70

 

六、应聘程序及应聘材料

    1. 应聘者按学科申报教职试点岗位,按要求填写《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试点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一)和《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试点岗位新聘教师业绩计算明细表》(见附件二),并在规定时间内(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1日)将应聘材料送达各系(所)。

    2. 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清单和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包括项目、获奖、专利、论文等),以及被SCI、EI检索的论文证明;提供已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

七、聘用与考核

    经评审、公示无异议者经过学校人事主管部门核准后,学院正式聘用,发文公布,并与获聘者签约,聘期为三年(2014.9~2017.8)。

    学院组织对进入试点岗位的教师进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进入试点岗位的教师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年度考核,但必须参加聘期考核。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八、岗位待遇

    试点岗位聘用后的相关工资待遇按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试点学院)教职试点岗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其中:教授岗位的基本年薪设有18万、27万、36万等三种方式,副教授岗位的基本年薪设有12万、18万、24万等三种方式。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果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893,传真:021-65986968

    邮箱:licuiguo@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年5月22日




附件:1.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试点岗位聘任申请表              ci***.cn[点击查看]

         2.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试点岗位新聘教师业绩计算明细表             ci***.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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