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在编制空缺内公开考核招聘苍溪县文化馆和苍溪县广播电视台艺术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设置 1、招聘岗位:音乐辅导(1名) 招聘单位:苍溪县文化馆 主管单位: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音乐学、音乐表演、表演 年龄要求: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舞蹈编导(1名) 招聘单位:苍溪县文化馆 主管单位: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舞蹈学、舞蹈表演、导演 年龄要求: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播音主持(1名) 招聘单位:苍溪县广播电视台 主管单位: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取得一级乙等普通话证书 年龄要求: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广播电视编导(1名) 招聘单位:苍溪县广播电视台 主管单位: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广播电视编导 年龄要求: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用人单位参与组成考核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招聘工作。 (一)现场报名。 由考核招聘工作组到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能按期毕业的学校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可提供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关辅助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布的网站上下载《苍溪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上交填写完善的《报名表》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号码更换等导致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地点: (1)2014年5月25日在苍溪县文化馆设立苍溪县文化馆工作人员考核招聘会,进行音乐辅导和舞蹈编导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考核。 (2) 2014年5月30日在四川师范大学设立苍溪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考核招聘会,进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和广播电视编导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考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由考核招聘工作组在报名时现场审查资格,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确定进入公开考核人员名单,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公开考核 1.考核内容: 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应岗位能力。测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核招聘工作组灵活确定。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按百分制记分。根据考核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同一职位考核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和有实践工作经验者或已取得广播电视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进入体检,再则按提交的辅助材料情况由考核招聘工作组综合确定。 (四)体检 与用人单位签约人员为体检对象。由苍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对象须在考核招聘工作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相关证件和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学籍(人事)档案、相关证件和材料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公示 考察合格对象为拟聘用人员,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考核招聘工作组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本次招聘工作以人事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备案)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 5220368 5266101 监督电话: 5233037 5221040 注:请有意愿的同学请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苍溪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