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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拉萨市公安局以引进方式 招录人民警察的公告
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向拉萨市公安局引进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80名(女性比例不超过1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区外各高校非西藏生源201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引进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西藏,热爱公安事业,志愿献身高原公安工作。 (三)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高原工作。 (四)身体健康,自愿在藏工作八年及以上,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的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符合招录职位相应的专业要求。 (六)对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四、引进计划
五、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西安片区5月26日至29日)。采取考生自愿原则,将《拉萨市公安局通过引进方式招录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gazp@(拉萨公安招聘的首字母),由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初审。 (二)现场核准确认。拉萨市公安局招录工作小组将于5月30日(周五)早十时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设点开展西安片区人才引进工作。在面试时,准备个人简历或本人自荐书,《拉萨市公安局通过引进方式招录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学院出具的无不良记录且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照3张。 (三)专业和技能测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测。每个环节满分各100分,体测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有关体检规定安排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对拟录用人员,通过查阅档案,与老师、同学、同事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选调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考察,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人及其亲属进行政审。 (六)签订协议录用。经上述步骤后,经报请拉萨市公安局招录领导小组批准,签订录用协议。录用人员需在限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六、待遇 引进人员的身份为国家公务员,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按照休假相关规定,转正后视休假地每年可享受50天左右的带薪休假,单位核定休假路费。同时享受拉萨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需提前准备个人简历或本人自荐书,《拉萨市公安局通过引进方式招录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学院出具的无不良记录且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彩照3张。 (二)考生遇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拉萨市公安局政治部0891—6248046,联系人:罗警官(18008982123)。 (三)未尽事宜以最新公告和拉萨市公安局解释为准。具体信息见各高校招生办公室、拉萨公安官方网站 ga***.cn[点击查看]或登录微博:we***com[点击查看] 附件一: 附件二:
拉萨市公安局 2014年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