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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审核各单位提交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职责和岗位条件,现将学校开展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管理岗位和机关与直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以人力资源部统一公开发布招聘岗位为准。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3.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4.除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以外,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
5.适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
三、招聘工作安排
此次招聘工作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招聘管理”子系统开展,各单位招聘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布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资格等工作通过学校校园信息门户完成(po***.cn[点击查看]),应聘者填报个人简历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完成(zh***.cn[点击查看])。具体安排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5月21日—6月8日)
2.基本条件审查。其中应聘人员不足3人的岗位不进入下一步招聘流程。
3.学校组织笔试(6月10日)
4.用人单位初选(6月13日—20日)
用人单位成立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招聘小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负责对通过基本条件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初选等工作,按招聘岗位数2倍确定通过初选的人员名单,并将《电子科技大学进校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初选情况(至少包括初选总人数、初选方式、初选结果和理由)报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公示通过初选名单(6月20日—22日)
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部主页公示。
6.学校组织进校考核(6月23日)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进校考核组(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对通过初选的人员进行面试,按招聘岗位数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7.实习考察(6月下旬)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学校考核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电子科技大学进校审批表》中填写实习考察结果,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书面交人力资源部。
8.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9.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予以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人事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媛、段培俊
联系电话:61830501、6183052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附件:
3.《电子科技大学科级及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新一轮聘任实施方案》(校人通知[201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