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杭州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物业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管理等为配套产业,同时拥有国家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与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的集团型企业。集团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发区域涵盖了浙江、上海、江苏、安徽等13个省的42座城市,累计开发面积逾1500万平方米。自2009年以来,集团已连续五年入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14年再次荣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排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47位。
所在地区:杭州
单位性质:中外合营/合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