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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28 15:16】 【访问次数:1】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招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
2、招聘数量:1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法律等,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
三、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3、心理测试。通过专业心理测量进行测试。
4、体能素质测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足60分以及心理测试或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聘用
按计划招考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和有关招聘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由区人社部门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五、聘用后工资待遇
1、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合格转正定级。
2、年薪9万元以上。
联系电话:0535—6380831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66号 邮政编码:264006
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考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9日
附:单位希望招聘法学专业并且通过司法考试的应届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生。
如有意向,请通过邮箱tzala1012@发送个人简历,同时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