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云南]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全职,发布于2014-06-1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合同制书记员|司法警务协助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我院因工作需要,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3名、司法警务协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岗位13名(男7名,女6名),主要职责为庭审记录及协助审判、执行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不独立承担法官相关业务;

(二)司法警务协助人员岗位10名(男8名,女2名),主要职责为机关安全保卫巡逻、庭审执勤、押解人犯、强制执行等司法警务工作;

(三)所招聘的职位为合同制书记员、司法警务协助人员,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试行合同制管理。

二、岗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

(三)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461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具有驾驶、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

(四)报考司法警务协助人员岗位的,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961及以后出生),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0()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含)以上;复退军人、公安类、法律类专业或者具有驾驶、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

(五)热爱法院工作,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录用后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职三年。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610——625

(二)报名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延长线,嵩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2416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司法警务协助人员岗位的还应携带身高、视力等体检证明材料;2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持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考,待正式录用时以毕业证为准;3、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我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我院负责,对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由派遣单位与被录取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月工资收入为3000元左右(除考核奖励外,月实发工资为1600元,享受五险一金数额为1400元左右),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院政治处:0871-67913775

嵩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ww***.cn[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