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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4招聘3名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4-07-0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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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教师1

专技

1

设计学类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的需“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教师2

专技

1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的需““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教师3

专技

1

金融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710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710日以后出生);

(三)“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cn[点击查看],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告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710日至731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rsc@(邮件标题注明: 姓名 应聘岗位名称)

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97902789852

附件:2014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1472

2014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

2014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