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省28家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
2、计划招聘179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1。
3、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4、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招录法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国民教育法学专业201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录法院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名法官助理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薪酬待遇
1、法官助理的劳动报酬(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各招录法院确定(详见招聘会现场的电子屏幕)。
2、法官助理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五、报名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8日9时至17时在江苏省职业介绍中心(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2楼,具体见附件2)组织专场招聘会,届时参加本次招录的法院将接受咨询和现场报名。
2、有意向应聘的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并应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聘现场提交招录法院。报名材料应包括本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校推荐表、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
六、录用
1、招录法院可以根据双方面谈情况,直接确定拟录用人员;也可以对达成初步录用意向的人员,通过面试等方式进一步选拔后再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招录法院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由招录法院录用为法官助理。
附件1:招录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及要求
附件2:招聘会地点、交通路线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4年6月27日
附件1:招录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及要求
招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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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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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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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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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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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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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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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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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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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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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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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级人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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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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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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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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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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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商事2名,知识产权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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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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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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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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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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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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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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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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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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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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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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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撰写一般法律文书,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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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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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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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能力较强,能起草法律文书,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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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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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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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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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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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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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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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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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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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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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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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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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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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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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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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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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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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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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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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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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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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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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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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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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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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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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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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水平较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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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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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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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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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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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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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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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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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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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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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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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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