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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温州城市大学

(全职,发布于2014-07-1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舞蹈教师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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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城市大学是温州市人民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整合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等办学资源组建而成的专事于市民终身教育的地方性开放型大学。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岗位

专业要求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户籍

备注

舞蹈教师

舞蹈学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1

197911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

温州市

2年及以上舞蹈教学工作经历。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473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不开考。

(二)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14718719

2、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温州城市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把该登记表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温州城市大学人事处邮箱:rsc@(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专业字样)。温州城市大学将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咨询电话:88109569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一天到温州城市大学人事处(温州城市大学瑶溪校区行政楼508房间)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后确认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取消招聘计划。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笔试

1、笔试以《教育学》和《舞蹈理论》为主要内容(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2014820上午9:00——11:00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城市大学网站人事管理的人才引进栏目(网址:ww***com[点击查看])查询。

(四)面试

面试内容由试讲和技能测试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城市大学人事处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总成绩亦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城市大学网站的人事管理栏目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40%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城市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附件:温州城市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温州城市大学

201477

下载附件:

温州城市大学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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