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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履行本行政辖区内法定的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职能,并服务地方矿业经济发展。因地质矿产管理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地质矿产等专业技术人员3人。
一、招聘对象、报名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地质矿产类、环境工程类或法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口不限(不负责解决住房),具有一定的地质勘查、采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实践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
3.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业务辅助岗位。属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编制外岗位,今后可报名参加全市矿管系统招录正式人员的选拔录用考试(全南县矿管局目前空编7个,其中参公编2个,事业编5个)
二、报名办法及步骤
(一)报名和提交个人信息
报名表可在赣南矿业网—市县频道全南页面下载,通过电子邮件扫描件提交报名表。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7月27日。电子信箱:qnkgj@,联系电话:0797-2631801。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4年7月29日前通过赣南矿业网全南矿管局网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网址: ww***com[点击查看](赣南矿业网—市县频道全南)查询。
三、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逻辑分析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请携带相关证书。
四、录用方式
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与聘用者人选签订劳务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参照正式职工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本单位正式职工相应的工资、津补贴标准。
六、本公告由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