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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企业人员6名,性质为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应具有象山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履行企业员工义务;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及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工资待遇
1、年薪约38000元(含五险一金);
2、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县城管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电话:65738013。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城市管理工作的法规与实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不满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3、体检、考察。按招聘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考察结论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4、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与公司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5.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65766309。未尽事宜由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738013。
3:授权委托书
象山县户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