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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是一所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于2014年1月27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已公示拟聘用3人。根据前期招聘情况和医院专业科室需求调整情况,我院决定调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301号)精神,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以本公告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年龄 要求 |
学历(学 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现从事专业及职称要求 |
其他 要求 |
骨科医师 |
1 |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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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中医学(骨伤科)、外科学(骨科) |
骨科、医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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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耳鼻喉科 医师 |
1 |
45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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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外科学(耳鼻喉科) |
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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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医师 |
1 |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外科学(麻醉) |
临床麻醉、主治医师 |
|
儿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临床儿科、医师及以上职称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 月15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院网站更新。
2、报名地点: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杭州市环城东路208号行政楼220室)。
3、报名方式:以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hhrsk303@。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的,请务必在"邮件主题"上标明:高层次紧缺人才+姓名+应聘岗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本院人事科(杭州市环城东路208号行政楼220室,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随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递交电子邮件材料后,请在工作日电话和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确认,否则视作无效。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医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医院人事科书面或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采用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实践技能考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应聘要求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告公示-人事招聘"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1)5610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