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湖北]湖北省建始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2014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4-08-05)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始县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81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82082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建始县办事处(恩施市东风大道248号、建始县业州镇团结路19号)。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在建始县办事处报名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地点:建始县(具体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考试当天下午现场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实习

1、实习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折算)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

2、实习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习三个月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工资及待遇

(一)实习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州财政局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工作地点在建始县,食宿等问题自行解决。

五、联系方式

(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徐焘,联系电话:8223576

(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始县办事处

联系人:向瑛,联系电话:3220149

一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