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维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 舞蹈、声乐、钢琴伴奏、作曲等四类岗位的文职人员 四、岗位要求; (一)舞蹈演员岗位 1.招聘数量:8名。 2.招聘条件:24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舞蹈专业,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和编创能力,体型匀称,五官端正,视力正常。女性身高需不低于168cm,男演员身高不低于176cm。 3.从事工作:主要从事舞台表演工作。 4.面试考核:①基本功测试:随堂大课。②技术技巧组合:时间为1分30秒以内。③剧目表演:时间为3分钟以内(不能跳组合)。④现场答辩:考核求职动机和适岗能力两部分内容,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 (二)声乐演员岗位 1.招聘数量:3名。 2.招聘条件: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音乐学专业,具备较完整地理解和演唱歌曲能力,在节奏、音准、音乐记忆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发音器官健康,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口齿清楚,形象较好。 3.从事工作:主要从事声乐表演工作。 4.面试考核:①美声唱法:准备3首作品,其中包括1首中国歌曲作品。②民族唱法:准备3首作品,其中包括1首纯民歌作品、2首原创作品。③流行唱法:准备3首作品,3首作品风格不得重复。④现场答辩:考核求职动机和适岗能力两部分内容,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 (三)钢琴伴奏岗位 1.招聘数量:1名。 2.招聘条件: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女性,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音乐学专业,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能够熟练的掌握演奏能力,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的演奏水平,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3.从事工作:主要从事钢琴伴奏工作。 4.面试考核:①准备3首音乐作品,其中包括1首中国曲风作品、1首外国曲风作品、1首即兴弹奏作品。②现场答辩:考核求职动机和适岗能力两部分内容,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 (四)作曲岗位 1.招聘数量:1名。 2.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音乐学(作曲)专业,具有专业的音乐制作水平和较好的作曲创作能力,有独立或合作完成的音乐作品。 3.从事工作:主要从事作曲工作。 4.面试考核:①准备1首原创音乐作品。②现场命题。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14年9月15日8时-17时,到海政文工团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报考材料及复印件,报考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要出具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报名时出具以上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同事提供个人先关的表演、创作成果和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费用: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5.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填写《文职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于2014年9月10日前发送到海政文工团指定的电子邮箱,海政文工团将依据此表进行应聘资格的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短信、电话等任一方式进行告知,通过初审的方可到海政文工团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 六、面试和体检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适岗能力、专业特长、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自带钢琴伴奏员和服装。 七、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010-66961623 传 真:010-66961623 电子邮件:hzwgt007@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海政文工团 招聘须知: 按照全军文艺岗位统一招聘部署,采取先参加用人单位面试后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的招聘方法。未参加用人单位面试一律不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1)9月1日至10日。应聘人员在全军专业技术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以电子版格式发送到海政文工团指定邮箱(hzwgt007@)。海政文工团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定。 (2)审定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参加9月15日海政文工团现场报名。时间为8:00-17:00。报名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面试期间食宿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