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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全职,发布于2014-09-1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口腔科影像技术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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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于山之麓,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25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916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91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916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的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口腔科影像技术员

1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规范化培训经历。

该岗位需从事门诊口腔科拍片工作。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cn[点击查看])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ww***.cn[点击查看])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14916201493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我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2014年度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折算,面试合格线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网址:ww***com[点击查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7896-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医大监督电话)。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4916

附件:2014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