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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全职,发布于2014-09-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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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系财政拨补经费的事业单位,隶属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编号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毕业院校及专业

01

锅炉检验员

2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热能工程或热工仪表,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02

压力容器检验员

1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金属材料或工程力学、焊接、无损检测、化工机械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03

电梯检验员

3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控制或电气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报名

1、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2、公告时间:201491920141010

3、报名时间:2014100820141010(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之一

联系人:小姐、小姐联系电话:26993032699300

报名表可在厦门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或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

5、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有工作经验者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持有相应岗位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者,请提供相关证书。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内容、分值及所占比例见下表:

岗位编号

笔试内容及比例

010203

行政能力测试

(占卷面分的30%

相关岗位专业知识:01岗位,熟悉金属材料、电站锅炉或能效测试等相关知识;02岗位,熟悉金属材料、金相分析、材料力学等相关知识;03岗位熟悉材料力学、电机电器、电子电路等相关知识(各占卷面分的70%

经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后,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笔试,依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经资格审查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则为总成绩;但当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应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考官由主管机关、用人单位和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若实际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则不得低于70分。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以及面试后按总成绩排名拟将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均在市质监局网站公示7天。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附件: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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