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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深入实施城管革命,实现我区城市综合执法全覆盖,以满足我区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事业编工作人员。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7号)有关规定,现就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我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批准,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事业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应符合《东西湖区2014年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
2、审查应聘申请。时间为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
(二)报名确认
通过申请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
2、现场报名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经同意免笔试的高级人才,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生”),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一周内发布。
办理了“三支一扶”、“选聘生”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发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由主管部门通过招聘工作方案提出免笔试意见,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后拟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紧缺岗位,以专题报告报市招聘办批准后实施。
(二)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从
2、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单位做好相关登记。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东西湖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12月上旬完成。
2、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3、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由东西湖区人社局组织各单位实施,在12月中旬完成。
九、公示
(一)面试公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于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东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于考核结束后、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办理前,在东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27-83298568,027-83219325;
投诉电话:027-83219926。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东西湖区201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东西湖区201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事业编工作人员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