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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市测绘院2015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4-09-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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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测院因工作实际需求,现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测绘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52年,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承担着天津市基础测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项测绘任务,承担着天津市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航空遥感技术(RS)及全球卫星定位(GPS)技术应用及地图编印任务等。座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1(“2015年度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学历、资历、岗位、专业、人数一览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511以后出生)的211全日制大学2015届硕士研究生;

4.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岗位条件(见附表1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于201492620141010(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和天津市测绘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14101320141017(不少于五天),超出报名时间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测绘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压缩提交至邮箱tjchrsc@(: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专业、学校,所有的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名和格式为姓名.rar”)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102620141030(不少于五天)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报名人员填写《天津市测绘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报名现场。

3、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随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对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另行告知。

2)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我院招聘的专业和所招聘的岗位为测绘及地理信息专业,专业性比较强,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武汉大学。

1、笔试

笔试以岗位要求所需的测绘以及地理信息专业理论知识为主。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学生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于3日内在天津市测绘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学生证、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和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X40% 面试成绩X60%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最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以聘用。

2、考察:对拟招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并具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以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022-23954025022-87190538

附:1、《2015年度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学历、岗位、专业、人数一览表

2、《天津市测绘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60***080[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