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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综合交通枢纽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枢纽治安防控体系,依据市编委《关于设立宜春市公安局综合交通枢纽分局的批复》(宜市编委【2014】10号文件),拟招录20名辅警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辅警20名(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为20至30周岁(出生日期:1984年10月1日至1994年10月1日),具有宜春市中心城区(含袁州区)户籍,在本地有固定住所,能自行解决住宿;
(四)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公安院校及其他院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ww***com[点击查看])、宜春市就业网(ww***com[点击查看])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 11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治安大队(320国道张家山转盘往萍乡方向约500米处,环城西路188号)。
3、报名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有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已婚的携带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费用:50元/人。
5、联系人:易宏兵,联系电话:13970556000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工作于2014年 10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考核科目为俯卧撑、1000米跑两项,体能测试科目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实施,两项测试均合格者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上午9时;测试地点:宜春市公安局警务培训中心。
(五)笔试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上午9时,考试时间为90分钟;地点:宜春市公安局警务培训中心)
(六)加分
军队退伍人员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加3分,在部队担任过班长、副班长的退伍军人分别加2分、1分,中共党员加3分,三项具备者可同时加分。
(七)面试
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文化成绩和加分的总分)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由有关领导组成面试测评小组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分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加分和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其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
(九)聘用及福利待遇
1、对体检、政审合格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对拟聘用人员将根据《宜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3、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与相关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正式录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单位按规定每月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此公告由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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