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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现将学校开展2014年秋季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管理和机关与直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以人力资源部统一公开发布招聘岗位为准。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一)校内正式职工竞聘岗位应符合校人通知[2014]5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校外人员应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一般在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5岁及以下。具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35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在40岁及以下;
4.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5.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且有学生干部经历。
三、招聘工作安排
此次招聘工作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通过校园信息门户系统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招聘管理”子系统开展(po***.cn[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聘者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完成应聘(zp***.cn[点击查看]),面向校内正式职工招聘时应聘者请直接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应聘科级及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申请表》(该表可通过人力资源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发至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处。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向校内正式职工招聘。
1)岗位发布(
2)校内正式职工申请岗位(10月9-
3)用人单位面试(
4)确定录用名单(
(二)面向校内正式职工招聘后仍然空缺的岗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
1.应聘者投递应聘申请和简历(
2.人力资源部同步对应聘申请进行基本条件及形式审查。(
其中应聘人员不足3人的岗位不进入下一步招聘流程。
3.学校组织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范围: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申请在招聘系统中进行资格及形式等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应聘系统中可提前查阅)。
2)参加笔试人员于
3)笔试时间:
4)笔试内容请关注网站更新。
5)笔试成绩按得分排序,成绩排序在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内人员进入面试初选环节(含并列者)。(人力资源部可根据情况在自愿调剂人员中进行合理调剂)
6)进入面试初选人员名单于
4.用人单位初选
1)初选定于
2)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面试初选小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负责实施面试初选。
3)参加面试初选的人员应准备陈述PPT(5分钟以内)、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包括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水平、逻辑判断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性格特质、职业规划等方面。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4:6占比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按应聘者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在前两名的(含并列者)确定为通过面试初选人员,用人单位于
5)通过面试初选的人员进入学校会议评审环节,名单于
5.学校组织进校考核
1)学校成立校级考核组(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对通过面试初选的应聘者进行会议评审(应聘者进行PPT陈述并回答提问),校级考核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通过人员(校级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力资源部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本人)。
2)校级考核按辅导员岗、管理A岗、管理B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分为四组进行。
3)人力资源部根据校级考核结果确定进入实习考察人员名单并公示。
6.实习考察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学校考核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实习考察结果,打印《电子科技大学进校审批表》(签字盖章)提交人力资源部。
7.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8.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9.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媛段培俊
联系电话:028-61830540;028-61830501。
人力资源部人事劳资办公室
二O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