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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省柳林县2014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4-10-2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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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1323号)和吕梁市编办《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吕编办字〔20136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乡(镇)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行为规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具备承担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端正,举止文明,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招聘单位

名额

学历

年龄

专业

备注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

35周岁以下(19781030后出生)

食品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专业

 

食品药品稽查队

6

食品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

 

3

工商管理、法律类专业

 

2

汉语言文秘类专业

 

乡(镇)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柳林镇

2

食品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

服务

基层

项目

专门

岗位

薛村镇

1

三交镇

2

4.招聘名额、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柳林县政府门户网(ww***.cn[点击查看])、柳林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和柳林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1027——20141031

2.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大厅

3.考务费:报名费10/人,考试费50/科目。

4.报名须提供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代理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同底板彩照6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总数之比不达3:1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要求时,核减岗位名额,由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补足。

(三)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在资格初审的基础上,对应聘者的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查。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方面占60%,食品药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占40%,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面试完毕当场公布成绩。

4.考生面试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出现并列名次,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还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本次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所在单位事业编制,为全额事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五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柳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殿林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东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强县食药监局局长

刘成平县编办主任

马春明县财政局局长

刘哲平县卫生局局长

刘探海县公安局纪检组长

成员:李茂斌县人社局副局长

郝改俊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海宽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成明明县人才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李东明(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强(兼),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格责任追究。

举报电话:县纪检委:0358-4022355

县人社局:0358-4022513

县食药监局:0358-4024624

本方案由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柳林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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